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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明:加大电力外送力度 消纳甘肃新能源

2013-03-05 来源:国家电网报 浏览数:6422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酒泉市委书记马光明表示

  “一边是风电、太阳能发电的迅猛发展,一边是电力无法就地消纳、难以就地平衡。”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酒泉市委书记马光明表示,加快特高压建设,打通电力外送通道,把电力送到负荷中心,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配置,才能保证甘肃新能源可持续开发。
  近年来,甘肃风电、太阳能发电发展势头非常迅猛。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月底,甘肃省并网风电场有64座,装机规模643.91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21.67%。截至2013年1月底,甘肃并网光伏电站有40座,总装机容量59.65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2.01%。2012年,甘肃风电发电量达93.99亿千瓦时,占全省总发电量的8.49%;全省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601小时,较上年下降58小时;2012年全网光伏发电量3.1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98.80%。
  马光明表示,十年来,省内新能源装机、发电量分别增长805倍和538倍,电网对新能源健康快速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电力对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助推作用显著提升。
  接下来的几年,甘肃新能源开发还将保持高速发展。根据《甘肃省“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预计到2015年,甘肃省风电装机将达到17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高速发展,给电能的消纳带来了严峻考验。马光明深入地分析了目前新能源消纳面临的问题。
  第一,电源电网建设不同步,新能源发展的统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国家鼓励新能源发展大前提下,新能源前期工作审批及流程简单,核准进度快,建设周期短,同比电网配套工程与风电场建设不同步。同时,新能源发展的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不统一,部分地区新能源发展与电网建设不匹配,配套电网建设严重滞后,且跨省、跨区消纳机制未形成。
  第二,电网调峰能力有限,电力平衡困难。新能源中,光伏发电的特性较好,基本为正调峰特性;风电具有明显“反调峰”特性,其大规模并网后,将导致电网电力平衡困难。甘肃电网可调节的风电规模与规划规模相差较大,无法全部在甘肃电网内消纳。根据运行数据,酒泉风电基地在大部分日历天内,存在风速接近零和额定风速之间变化,风电出力波动在接近零出力和额定出力之间变化。由于风电的可测、可控、可调性较差,严重影响了电力系统调度运行与安全稳定。
  第三,风电送出及消纳的经济性较差,影响电网企业和风电业主经营效益。当前我省风电上网电价达到0.3343元/千瓦时,远高于电网企业平均购电电价,考虑到电网企业购风电电量较多,导致购电成本大幅增加。同时,由于风电出力受限,业主开发风电的经济性也较差,按全年风电利用小时数1620计算,较设计利用小时数低380小时,发电收入较预期减少19%。
  马光明建议,一是努力推动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将新能源及其配套电源进行打捆外送;二是推动配额交易机制,促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或在甘肃试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以配额制促进大规模新能源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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