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CRESP 与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设计的渊源据任东明介绍,早在1999 年,CRESP 项目的前期很多工作就已经付诸实施了。当时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项目(REDP),同后来的CRESP 项目一起,共同为我国“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的制定提供了支撑,并通过立法的可行性研究,将据任东明回忆,当年国家计委在制定国民经济“十五”规划时,希望世行能协助提供建议,世行邀请了英国专家,与中方专家一道召开“头脑风暴”会,经过两轮讨论,大家提出了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配额制”的思路。CRESP 项目一期正式开始于2006 年, 适逢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发布实施初期, 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兴未艾。那时,中国尚未建立以可再生能源法为核心的政策法规体系,风电、生物质发电等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相关项目示范还处于初级阶段等,迫切需要得到政策研究、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在这一大背景下,CRESP项目按照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逐步展开。
CRESP 项目支持下研究和制定的政策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区域布局、电价、配额制、激励政策、行业管理等一系列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实施办法、可再生能源产业管理办法等15项政策草案,提出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电价和成本分摊管理方法、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等5 个配套法规的修改建议,形成了系列化研究成果, 为全国人大修改完善可再生能源法提供了宝贵建议, 为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实际工作中,CRESP 项目的多项政策研究成果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提供智力支持和支撑,如新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促进了我国风电产业的健康发展;绿色能源县标准及其管理办法、加速了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全国108 个绿色能源县。
任东明作为项目早期的参与者之一,对于CRESP 的整个实施过程深有体会。在他看来,CRESP 项目的最大贡献,就是对我国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启蒙”作用。
“在CRESP 项目的合作机制下,我们建立了国内外专家畅通的交流渠道,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围绕《可再生能源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了政策支持体系、相对强大的制造能力、市场规模、研发体系和配套体系。而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及社会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入,许多思想的转变为后来许多重大成果的取得奠定了基础。任东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