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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2010-04-14 来源:镇江市人民政府 浏览数:1775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对接国家、省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把镇江打造为长三角重要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基地,现制订镇江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重点规划太阳能光伏产业、风能核能装备制造业及生物质能产业,同时在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展研究与应用试点。规划期为2009—2012年,展望期到2015年。
    一、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目前,全球经济正趋向低碳化,低碳经济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其实质是清洁能源开发和能源的高效利用,新能源产业是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我市新能源产业具备加快发展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技术条件,必须抓住历史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围绕促进产业升级、壮大产业规模和优化产业布局。重点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风能装备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核能装备制造和生物质能产业;开展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使新能源产业成为我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先导产业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规划目标
     1.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元,2011年实现500亿元,2012年争取超过7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400亿元,风能装备制造业200亿元,核能装备制造业和生物质能100亿元。到2015年,全市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争取超过1200亿元。
    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强、行业领先的大企业。到2012年,培育1—2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2—3家超50亿元的企业。到2015年,培育3—4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
    3.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新能源技术研发,强化国内外技术合作,在重要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开发上取得突破。到2012年,全市建成3—5个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平台。
    4.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鼓励和引导新能源产业向园区集聚,推进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太阳能光伏产业集聚区主要在扬中、镇江新区和京口;风能装备制造业集聚区主要在丹徒、润州;核能装备制造和生物质能产业集聚区主要在丹阳、丹徒、镇江新区;句容加快特色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太阳能光伏产业
    以“江苏(镇江)太阳能光伏产业园”和镇江新区—京口光伏产业园为载体,以光伏垂直一体化产品和集成系统为重点,培育骨干企业,发展配套企业,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具有特色的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制造、示范基地,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1.硅材料。重点发展高纯多晶硅提纯工艺技术与关键装置。在引进国际先进高纯硅生产工艺和设备基础上,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实现规模化、产业化。重点支持大全集团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建设。
    2.硅片。重点发展大面积超薄硅片和浆料回收利用技术,加强对熔铸、剖锭及切割等关键技术创新,提高熔锭容量,降低硅片厚度,减少硅料损耗。重点支持辉煌硅能源二、三期工程等项目建设。
    3.太阳能电池与组件。重点发展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和薄膜太阳能电池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组件封装工艺关键技术和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鼓励发电光电转化率国际领先的单晶硅电池、多晶硅电池和薄膜太阳电池研制和生产。加快推进尚昆光伏及辉煌硅能源的电池和组件、绿洲新能源薄膜太阳能电池、西科太阳能薄膜TCO玻璃等一批项目建设。到2012年薄膜太阳能电池年产能达1000兆瓦。
    4.集成系统与设备。重点发展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集成、生产和检测设备设计制造技术和产品。重点支持江苏兆伏、南自通华等企业开发大功率光伏发电平衡部件、逆变器、控制器等集成系统设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5.太阳能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实施“屋顶并网发电站”、“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站”和“地面并网电站”三大工程。重点支持尚德环太新能源、万丰光伏、圣睿太阳能、镇江新农、江苏富丽华、镇江城投等推进实施一批“金太阳”示范工程。全市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2009年争取达到30兆瓦,2012年争取超过100兆瓦。
    (二)风能装备制造业
    以风能成套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为重点,加快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和制造水平,促进企业整合与集聚,不断壮大规模,将我市建成全省风能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
    1.风电机组。以兆瓦级以上成套机组为重点,加快3—5兆瓦级风电机组的研制和产业化,扩大规模化生产能力。重点支持二重集团重型装备、江苏文德风电机组制造项目建设。
    2.关键零部件。重点发展高速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塔筒、法兰、轮毂、底盘、主轴、回转支承和变桨系统等关键配套件。加快推进江苏飞达、大全集团、上海万德、镇江江骐风电装备及恒神碳纤维等项目建设。
    3.加快打造产业链。支持行业内中小配套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通整个产业链,扶持、培育产业链薄弱环节,加大与大项目配套的专业化中小企业的引进培育力度。引导风能行业核心企业差异竞争,错位发展,促进企业由单一设备供应向提供成套设备、安装工程和售后服务转变。

    (三)核能装备制造业和生物质能利用产业
    1.核能装备业。加强核电用泵、压力容器、管材、铸锻件等关键配件及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重点支持二重集团、山特维克、江苏巍华、华阳管件、国泉泵业、镇江格瑞特泵业等企业发展壮大。
    2.生物质能利用产业。大力开发生物质固体燃料至密加工成型、高效燃烧及供热、气化和液化等关键技术,建设一批生物质、农林废弃物直燃与气化发电供热供气示范工程。积极推广“秸秆—捡拾成型—工业燃料”和“秸秆—气化—热气电”等生态循环技术。到2012年,全市秸秆燃料化率由目前的1.3%提高到4.3%。重点支持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华晟生物质发电、蓝天新能源等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建设。
    (四)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1.智能电网建设。在智能电网发电、线路、变电、配电、用电服务、调度等诸多环节,加快开展关键性、基础性、共用性技术研究和应用试点。重点支持电力运行控制、并网、功率预测、储能装置集成、智能电网示范园区、用户管理与服务互动智能系统、需求侧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2.新能源汽车。以配套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和高性能纯电动汽车为方向,积极开展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生产,重点发展磷酸铁锂等动力电池、大功率车用永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等,鼓励和推进特种专用车辆的新能源应用工程。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首先,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已有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一是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研发、投资新能源产业项目,加快新能源产业项目核准、备案,为符合产业政策的环境友好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将技术先进、规模大、带动性强的新能源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优先给予土地、信贷支持。三是落实用好《镇江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行动计划》及《镇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政策。四是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要及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相关减免税政策。
    其次,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新政策。一是加大新能源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采购招投标中明确提出使用新能源产品的要求。市及辖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强制使用新能源、新光源产品,由市及辖市(区)发改委在项目审批文件中予以明确,对不使用新能源、新光源产品的政府投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二是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使用新能源产品。对使用新能源产品的企业,在国家、省补贴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省标准,追加30—50%的补贴。三是各级政府要加强整合科技、财政相关扶持资金,设立新能源暨光伏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多渠道、多形式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扶持平台。
   (二)加强产业创新驱动
    一是着力引进和培养新能源领军人才。各地、各部门、高校及重点企业要加大“引智”力度,加快培养本土新能源技术创新带头人,尤其要加大“原创型”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二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围绕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支撑平台。三是加强合作。加大与国内外新能源高技术企业及研发机构的融合互动,鼓励国内外研发机构来我市建立研发中心。四是加强人才培训和新能源知识普及。发挥我市教育资源优势,在大学和职业技术院校开设新能源应用等相关课程,培育专业人才。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新能源技术培训。组织编制新能源知识普及读本。
   (三)拓展新能源产品的市场运用
    一是加大新能源产品宣传推广工作。利用新闻发布会、功能推介会、广告等宣传新能源产品,增加社会接受度。二是增加新能源产品营销力度,强化企业产品销售工作。三是从财政、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多方面支持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和运用。四是建设一批新能源利用示范项目。
   (四)拓宽新能源产业发展融资渠道
    一是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对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产业项目,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优先支持符合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三是鼓励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
    四、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牵头,市相关部门和辖市(区)政府为成员,成立市新能源暨光伏产业推进协调小组,建立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研究确定全市新能源暨光伏产业重大战略问题和主要任务。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二)严格目标考核。各辖市区、市有关部门要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新能源产业发展目标在全市工业考核中的权重,确保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三)优化服务环境。一是加强新能源产业统计和运行形势分析工作,把握运行规律,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快新能源产业调整精准化步伐。二是强化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意识。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重大项目报批、建设进程,使重大项目早日投产达产。大力发展技术评估、咨询、专业代理、科技信息、投融资、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机构,为新能源企业、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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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2000-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
阅读下文 >> 2002-2009年中国的风电装机(吊装)容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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