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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意见》

2012-10-31 来源:电监会 浏览数:2804

  近日,电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60号)。《意见》从夯实电力安全工作基础、加大薄弱电网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加强电网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加强电厂和电力用户并网安全管理、强化电力应急管理、强化电力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意见》

  电监会各派出机构、信息中心、大坝中心、可靠性中心,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电建、能建集团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深刻汲取国外大停电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国电网安全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电力安全工作、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的重要意义
  (一)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对于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电力工业的安全科学发展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随着电力快速发展,电网规模的迅速扩大,电网结构的日益复杂、风电等新能源的大规模接入以及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广泛使用,影响电网安全的诸多新问题逐步显现,大电网安全风险不容忽视,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责任重于泰山。
  (二)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做好电力安全各项工作,防止发生稳定破坏事故和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夯实电力安全工作基础
  (三)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调度、规划设计、电力建设和科研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电力安全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保证电力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加大安全目标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电力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协调运转。
  (四)要建立健全电力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电网电源规划建设、有序用电管理、电力设施保护、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要加强电力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国电网实际,深入研究分析电力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风险,适时组织研究制(修)订相关电力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不断完善电力安全法规标准体系。
  (六)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隐患的排查治理机制。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电网安全风险辨识与电网脆弱性评估,各省级以上电网企业要定期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电网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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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全文)
阅读下文 >> 《风力机安装、维护与故障诊断》——吴佳梁//胡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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