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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风电合同公告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数:5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中标张家口坝上风电基地张北油篓沟元山子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中标34台1.5MW风电机组。详见《关于特许权中标的公告》(编号2010-073)。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与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简称"中水电勘院")签订该项目供货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买方)中水电勘院、(卖方)金风科技
  合同标的:34台1.5MW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
  合同金额:197,155,697.00元人民币
  生效时间:2011年4月25日
  供货期限:2011年6月至8月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设备总价的10%,在合同生效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要求单据核对无误后20天内由买方以电汇方式支付给卖方;
  2、到货进度款:每批次合同设备总价的75%,在该批次合同货物发运至现场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要求单据核对无误后,从当月底起算30个工作日内由买方以电汇方式支付给卖方;
  3、预验收付款:每批次最后一台风电机组试运行240小时、签署预验收合格证明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要求单据核对无误后,从当月底起算3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给卖方,付款额为该批次供货设备价的10%;
  4、质保金: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买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5%的三年质保金。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将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业主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1号
  法定代表人: 李志谦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经营范围: 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科研实验、咨询、环境评价、地质勘测、测绘、水文测验、工程基础处理设计;工程总承包与工程监理;公路、水运、人防、送变电、建筑工程的勘测设计;国家计委规定的其他行业的甲级勘测工作等。
  2、业主方履约能力
  业主方为从事水电水利建设和风电开发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大型企业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最近3年公司未与该业主发生购销业务。
  4、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收入占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的0.96%。
  2、本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该公司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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