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雄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并亲力亲为推动能源科学发展。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全国能源系统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全力以赴保障能源生产供应,千方百计优化能源结构布局,加大力度推动能源改革创新,保持能源形势总体平稳,能源效率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和人民群众用能条件持续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以大气污染防治为抓手,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参与拟订并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订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增供外来电力、保障天然气供应等5方面能源保障措施。国家能源局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全面协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障工作。稳步压减煤炭消费,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预计2013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30.6%,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447万千瓦,淘汰落后煤矿1874处、产能约2亿吨。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大型能源基地贡献率明显提升。
二是以落实高访成果为契机,能源国际合作取得重大进展。在油气领域签署一系列油气增供协议和备忘录。核电“走出去”取得新突破。煤炭、电力领域国际贸易持续增长。正式加入国际可再生能源署,与有关国家签署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或框架协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国际合作日益深化。
三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能源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积极稳妥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并推进电力、油气、煤炭领域改革,加大能源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力度。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持续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电、页岩气、电力、天然气长输管道和LNG、洁净煤技术等能源技术装备国产化产业化取得新突破。
四是顺利完成国家能源局重组,能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新的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围绕“三定规定”,转变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开门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加强整改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得到进一步强化。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项,部署启动了12项能源专项监管,拟订了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海洋油气、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煤电、能源科技、能源国际合作等10个配套专项发展战略以及大型煤炭、煤电、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基地等发展规划及配套能源大通道规划。着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能源领域127个重大项目的落地。明确并积极推动解决影响能源科学发展的十大难题,积极协调解决风电集中开发地区弃风限电问题,研究提出缓解煤炭企业经营困难的对策措施,努力破解能源发展难题。出台服务9省区能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服务能源企业科学发展工作机制,全年解决150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深入实施人民群众满意用电工程,全力保障民用和采暖天然气供应,认真做好能源扶贫工作,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民生。
吴新雄强调,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能源工作意义重大。2014年能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保障能源战略安全、转变能源消费方式、优化能源布局结构、创新能源体制机制等四项基本任务,着力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强监管、保供给、惠民生,以改革红利激发市场动力活力,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重点做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是转变能源消费方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以提高能源效率为主线,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控制过度用能,限制粗放用能。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对其他产业按平均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推行区域差别化能源政策,实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切实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