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促进海上风电的发展单独设立法律法规,法律的制定方包括风电场业主、风机设备商、电网、海上基础安装提供者、船东、港口码头以及认证机构等。目前的法律应至少明确电网建设、电网接入、上网电价、电网规范、资金支持、准入规则、环境评估等内容。
尤其重要的是电网建设和接入,应明确谁投资、谁建设、成本和收益的分摊机制。
明确电网规划、财政支持
今年上半年,沿海各地的风电规划纷纷出台,但这只是单方面的,电网对于接入风电的规划仍然不明确,比如沿海电网调度、调峰电源配置、上网规范、电网留给风电的容量等。我国风电发展的速度一直超前于电网的接纳,陆上风电的瓶颈可能会延续到潮间带风电。风电的发展目前离不开财政补贴,风电场的建设规模要在补贴的能力之内,政府应提前公布每年用于潮间带风电的财政资金数额,防止规模扩张到财政无法顾及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