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力体制改革升级电力行业融资需求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目前尚未出台。尽管在输配售分开与否、电网是否拆分、放开售电侧和电网定价次序等问题上的争论还存在。但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顶层设计,中央新近提出能源革命的要求,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五号文件)确定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原则,以及最新传出的“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 等信息分析,未来电力体制改革大致包括以下三个方向。
一是垄断最小化。2002年以来,厂网分开的改革进展较好,但输配分开没有实现,电网企业负责电网建设、配电、调度、交易等多环节,依然靠低买高卖的价差维持运营。电网的垄断影响上下游企业和居民利益,完全市场化又面临自然垄断行业规模不经济的制约。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具体到电力行业,新一轮改革核心是如何将电网限制在自然垄断这一最小范围,尽管改革可能采取渐进方式,但输配环节引入竞争,甚至包括社会资本,原有电网企业利润水平受限是必然趋势。
二是定价市场化。出于防止垄断提价等原因,我国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均有明显的政府定价痕迹,带来发电企业不满、电价结构不合理工业用电成本高、电价调整不能及时反映供求关系等问题。三中全会要求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指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以此为依据,电力行业的未来,保留政府定价的显然只有电网输电环节,以及用于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和医院、养老、学校等公益性服务领域,其余的环节和领域都应该放开,让供求双方协商确定电价,如大用户直购电,或者建立电力交易市场平台,为市场交易提供参考。
三是电源多元化。长期以来我国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火电占全部发电量在75%左右,比全球平均水平高28个百分点。我国火力发电占比高,有煤炭资源相对丰富的必然性和经济性,但同时面临排放严重,煤炭产销非对称分布提高电力运输成本等问题。
为保障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面对国际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和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今年五月中央提出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按规划,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比要从目前的9.8%提高到15%,其中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亿和1亿千瓦以上,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达3000万千瓦。 电源多元化为社会资本进入电力行业提供了机遇,也客观上要求电网降低入网门槛,提供公平开放的电力输运环境。
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必然结果是,社会资本更多参与电力行业,市场机制资源配置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原有垄断企业的利润和运营模式面临调整,融资规模、期限和成本要求改变,发电端和配售电端的市场主体增加,对原有资产的整合和相应的融资需求增加,因而垄断和寡头垄断格局下的电力行业融资结构将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