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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风电产业迅速发展 看各国如何扶持风电产业

2009-02-04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数:15136

    美国风能协会执行主任斯威舍表示,“随着电力需求日益增加,美国目前的电力供应已开始渐渐跟不上形势。风能无疑是一种经济划算的能源,它还有助于减轻全球变暖,提高国家能源安全系数。”据报道,美国最近一次性订购了大型风力发电设备443套,订货资金总额超过300亿日元。 
    各国如何扶持风电产业   
    风力发电在全球范围内的迅猛发展,离不开各国和地区政府的大力扶持。政府在促进风电技术创新和能力建设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丹麦、德国等国际风电技术领先国家均通过组织和支持开展基础技术研发、示范项目以及对技术创新提供优惠财税政策等手段大大增强了本国风电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例如,丹麦Risoe国家实验室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为丹麦风电引领世界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实验室积极促进风电技术的推广和科技成果向企业的转移,将基础性研究与产业化相结合,将各种领先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其拥有的先进实验设施既服务于自身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也按照商业化运行的模式为国内外风电整机和零部件研制企业提供检测和测试服务,有力地促进了维斯塔斯、Bonus等丹麦风电企业的腾飞。丹麦政府还为使用自主开发的新型风机项目提供长期融资和贷款担保,从而显著地降低了选择使用丹麦风机的风电场的风险。
    德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持续支持开展一定规模的风电示范项目,对所采用的风电机组提供10年的税收返还补贴优惠政策。德国政府对风电设备制造商的每台机组提供不超过机组价格60%的资金补贴。1990年德国议会批准“电力供应法案”,规定电力公司必须允许可再生能源上网,全部收购,以当地电价的90%作价上网,其与常规发电成本的差价由当地电网承担。与此同时,政府对风力发电投资进行直接补贴,450—2000千瓦的机组,每千瓦补贴120美元,对风力发电开发商提供优惠的低息贷款,规定制造商在发展中开发风力发电,最多可获得装备出口价格70%的出口信贷补贴。
    风力发电在美国的迅猛发展,与美国政府多年的呵护息息相关。美国1978年通过的“公共事业管理法”规定,对包括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实行抵税政策,即风力发电投资总额的15%可以从当年联邦所得税中抵扣,同时风力发电形成的固定资产免交财产税。到了1992年,美国政府颁布“能源法”规定,政府从鼓励装机转向鼓励多发电,由投资抵税变为发电量抵税,每千瓦时风力发电量抵税1.5美分,从投产之日起享受10年,这相当于使风电企业的发电成本降低了25%。美国能源部最近还围绕风电电价降到每千瓦时2.5美分、风力发电设备在世界市场的占有率、2010年装机1万兆瓦等目标,拨专款支持科研和制造单位进行科学研究。政府在2007财政年度预算中拨款4400万美元,用于研究在低风速环境下提高风力发电效率的技术,从而达到降低风力发电成本的目的。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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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09年度电力设备行业投资策略:大干快上又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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