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启动白城通榆瞻榆、大安、洮南,四平大黑山,松原长岭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吉林其它地区风能资源。到2015年,吉林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吉林风电消纳在吉林省电网和东北电网内统筹考虑,接入本省及东北电网的主干网进行消纳。加强东北地区省际电网联络,扩大吉林风电的消纳范围。
(5)甘肃基地
重点开发酒泉瓜州、玉门、肃北及民勤等地区风能资源。“十二五”时期,建设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启动民勤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到2015年,甘肃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
调整优化酒泉地区产业结构,增加当地用电负荷并加强需求侧管理,提高本地消纳风电能力。在甘肃与青海等地区750千伏骨架电网建成完善后,利用黄河上游水电与风电协调运行,提高西北电网整体消纳风电的能力。结合西北电网与外区联网通道,研究扩大西北风电的消纳市场。
(6)新疆基地
重点开发哈密地区和乌鲁木齐达坂城等地区的风能资源。“十二五”时期,建设哈密东南部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新增装机容量200万千瓦;扩建达坂城风电基地,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启动哈密三塘湖、淖毛湖等地区的风电规模化开发,根据外送通道建设进展确定开发时间和建设规模,其它区域的风电项目根据风能资源和当地电网条件因地制宜开发。到2015年,新疆自治区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
达坂城地区风电主要在新疆电网内消纳,哈密东南部、三塘湖、淖毛湖地区的风电项目除加强本地消纳外,利用规划的煤电外送通道扩大消纳范围,其余规模较小的风电项目在当地就近消纳。
(7)江苏基地
“十二五”时期,加快连云港北部、盐城、南通陆上风电开发,陆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以上。推进盐城和南通海域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因地制宜分散开发建设其它资源相对丰富区域的风电项目。到2015年,江苏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通过建设沿岸和海上风电配套的220千伏、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强风电基地与省内电力负荷中心的电网联系,以及华东地区省际联网,促进江苏省沿海地区风电的市场消纳。
(8)山东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