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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范围扩大

2012-11-07 来源:《 中国能源报 》 浏览数:725

  继6月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后,10月29日前述三部委在财政部官网公布了第二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较之第一批补助目录,此次补贴项目范围更广,数量更多。
  接网工程获补数量最多
  本报记者注意到,第二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最大特点是覆盖范围更广泛,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只有发电项目,而这次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增加了接网工程和独立电力系统两类。
  据计算,全部获得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项目共有768个项目。具体来讲,发电项目获补助的项目有336个;为实现并网项目上网而建设的接网工程获得补贴的数量最多,达到415个;而获补助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仅有17个。
  “目录中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包括了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族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8个省份。这些省份的项目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等偏远山区等地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次补贴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要以西藏、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等省区为重点,建成太阳能电站500万千瓦以上。
  补贴方式按照2012年3月14日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补贴,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
  此外,《办法》还对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所涉及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列出专项补贴,具体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申请补助程序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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