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力主要由全国各地超过3000个公用事业公司提供。一部分电力归股东所有,另一部分属于他们服务的用户。国家公用事业委员会和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监督这些公用事业公司和具体的电力市场。由于各州的法律和具体司法章程不同,各地的公用事业公司和委员会的作用也不同,同时在地方区域层面上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市场结构。为了使风能能够在全国各地得到开发利用,风能项目的开发就必须适应这些地方和区域的市场特点。
政策驱动型市场
这些年来法制化市场,即可再生能源规范化市场,成长迅速,并且在促进风能资源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今,美国25个州加上哥伦比亚地区已经确立了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规范(RPS)需求,对各州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确定标准。如今各州RPS政策规定到2020年新能源发电容量必须达到55万千瓦,并且一些州正在考虑提高他们的目标。
自愿型/绿色环保电力市场
近些年可再生新能源的自愿型市场在推动风能发展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全国50多万电力用户通过调整型公共事业企业,绿色环保电力市场销售或者区域经济共同体形式来购买绿色环保电力。这些用户支撑着约2万千瓦的可再生新能源发电容量,其中主要是风能发电,年销售量超过60%。大型非住宅型用户,包括企业,大学和政府部门推动了大部分增长,这一趋势有望持续下去。
空气质量市场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控制矿物燃料发电污染的方法已经由传统的指挥控制策略转向了以市场为导向的贸易体制,使最符合成本效益的减排技术最先得到采用。市场必须掌握准备的价格信息来有效地运作,并且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项目计划将包含在矿物燃料价格中的污染物外部成本转移到电力价格中去。
(三)风能的应用
风能的几个基本应用:建造在陆上或者海上的公共事业级别的风力发电场;电力容量往往供应当地消耗以及签订合同的销售主体的社区型项目;公共机构和商业机构运行;非输电网的住宅设施以及农庄。
大型风力发电厂